香港及內地將於2017年1月1日起實施首階段「共同匯報標準」(CRS)

香港及內地將於2017年1月1日起實施首階段「共同匯報標準」(CRS) ,意味著如果內地居民在香港購買保險, 保險公司就要把這些資訊彙報給香港的稅務機構,而稅務局會定期和CRS範圍內的各個國家交換資訊。
以下有幾個關於香港保險的重點需要注意:
1. 信息交換不代表要收稅,因為香港和內地本身的法律是不收取保險的紅利收入稅或理賠金額稅。
2. 有關於資產暴露的問題,首先所有保單的交易都是合法合規,而且保險公司本身已經有十分嚴格的審批,因此保單的合法性自然無須質疑,一筆沒有問題的資產自然也不會產生任何問題。
3. 內地政府一直也鼓勵國民進行適當的境外資產配置,信息交換主要是打擊非法的走資或洗黑錢的情況,而非良性的海外資產配置。

http://business.sohu.com/20161103/n472223487.shtml